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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培训要求—关于执行巴哈马海事管理局(BMA)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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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22: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培训要求—关于执行巴哈马海事管理局(BMA)INFORMATION BULLETIN No.138海事公告的通知


    1.目的
    巴哈马海事管理局近期发布了BMA INFORMATION BULLETIN No.138海事公告。主要是向巴哈马认可组织、经巴哈马批准的船舶检查员、船东、管理公司以及船长、海员、经正式授权的人员配备代理和培训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巴哈马海事管理局对在装备有ECDIS的船舶上任职的职务船员的培训要求。
    2.适用范围
    2.1 本通告适用于装备ECDIS船舶上的职务船员,以及为这类船舶提供职务船员的公司。
    2.2.1以ECDIS作为主要导航手段的巴哈马注册船舶上的职务船员要求完成通用及船舶特定的ECDIS培训。
    2.2.2对配备有ECDIS,但不作为主要导航手段的巴哈马注册船舶上的职务船员要求完成通用的ECDIS培训。
    2.2为本公告之目的,使用下述定义:
    i. 批准的培训:指符合STCW公约A/V的要求,同时被巴哈马或与巴哈马签订认可协议的STCW公约缔约国批准的培训;
    ii. 公司,指符合STCW公约I/14的要求,承担向巴哈马注册船舶提供船上海员服务责任的实体。如船舶须符合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则公司为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IX/1.2章节,指定承担ISM规则所规定的职责和责任的实体。
    iii. 职务职员,指船长、驾驶员或其它任何从事ECDIS操作的职务船员。
    3.总则
    3.1 IMO海安会决议第282(86)号关于SOLAS公约的修正案中,列明了某些特定船舶要强制配载ECDIS。这类船舶包括客船、油船和其他货船。这些修正案于2011年01月01日生效。船舶强制配载ECDIS的阶段性开始时间为2012年7月1日。
    3.2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在配备了ECDIS船舶上服务的职务船员进行ECDIS安全航行的培训将会作为对1978年STCW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的国际公约)及STCW Code 2010年修正案的强制要求。
    3.3 在2010 STCW公约B-1/12部分,第36-65段,提供了对ECDIS的操作使用培训和评估的指南。
    3.4 巴哈马海事管理局是对取得巴哈马适任证书的职务船员以及位于巴哈马国内的培训中心签发ECDIS培训许可的惟一指定机关。
    3.5 ISM要求适任职务船员有能力使用ECDIS来保持安全导航。所涉及的职务船员应可以向巴哈马正式授权官员、港口国检查官员以及其他正式授权的官员展示技能。
    4.ECDIS的通用培训
    4.1 对未完成适任证书中有关ECDIS培训的职务船员,应完成经批准的针对ECDIS使用的培训。
    4.2 培训应满足IMO示范课程1.27或等同的规范要求, 同时经由STCW公约缔约国批准。
    5.ECDIS船舶专用设备培训
    5.1.1 ECDIS船舶专用设备培训应与船舶上安装的ECDIS设备的构造和模型相对应。应该建立在通用培训的基础上,并由下述各方中的任一方提供:
    i.制造商;或
    ii.制造商认可的代理,或
    iii.参加过培训的培训师。
    5.1.2 接受使用由制造商批准的通过计算机进行的成套培训材料来进行培训。
    5.1.3 凡指派的培训师是船上职务船员,则公司应通过标准化的有记载的培训和评估过程,以确保:
    i.对受训人培训的连贯性;以及
    ii.指定培训师知识的不断更新。
    5.1.4 在船上开展培训时应保留一份所有培训的记录,如果适用,包括指定培训师/评估人资格证明的细节。
    5.2 如果对同类型设备的通用培训课程已经进行,同时该课程证书有标明包含这种类型设备,则应视为满足ECDIS船舶的特殊要求。
    6.ECDIS 培训的书面证明
    6.1所有已经完成ECDIS培训的职务船员需持有该培训的书面证明,同时该书面证明应在船上保存以便被核查。
    6.2 符合STCW公约2010修正案所签发的适任证书,应被视为已进行ECDIS通用培训的初步证据。
    6.3 按照ISM规则第6.3和6.5部分,公司应确保ECDIS船舶专用设备培训过程和记录保存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
    6.4 公司有责任确保,如果要求,进行船舶专用的ECDIS设备培训,同时船长应确保所有相关职务船员在被委派船上导航职责时,均持有ECDIS培训的书面证明材料。
    7.问询
    任何有关ECDIS培训要求的问询,可以直接通过电邮与巴哈马海事管理局Seafarers & Manning Department联系。邮箱地址:stcw@bahamasmaritime.com
    8.修订历史
    2011年11月25日第一版。
    通函要点:
    转发巴哈马海事管理局BMA INFORMATION BULLETIN No.138海事通告,主要是为巴哈马认可组织、经巴哈马批准的船舶检查员、船东、管理公司以及船长、海员、经正式授权的人员配备代理和培训中心针对装备有ECDIS的船舶上任职的职务船员的培训要求提供了指导。
    要求:
    CCS各分社及办事处要组织审核员认真学习该通函要求,并且密切关注巴哈马海事管理局关于针对职务船员的ECDIS培训的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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